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属于建筑总承包资质序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级别越高对企业的条件要求越高,企业能够承担的建筑工程范围越大,当然资质申请的难度就越大。 不同于建筑专业承包资质,建筑总承包资质一般指综合性的工程资质,总承包资质的起点本身就比较高,当让对企业的条件要求也较高,承担的工程范围要求也较大。 我们知道资质简化是现在资质改革的重要方向,很多专业资质被取消和合并,建筑资质发展的重点开始偏向总承包资质,住建部也发布了关于促进建筑总承包资质发展的文件,可见未来建筑总包资质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成立公司开社保户(5-10天):建筑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才可以办理,然后开对公账户和社保户...
开通企业锁:带上工商营业执照在建委开通企业锁...
做申报资料:根据对应的建筑资质标准和制式表格做相应的材料...
向建委申报资质:带上申报资料和相关的有效证件去申报资料...
领取资质证书:资料申报后2-3个月资质网上公示后即可去领取资质证件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备齐ABC三类人员相关证件凭大项资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页)复印件
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各个地区各个建筑资质代办公司对于建筑资质代办所收取的费用是不同的,但是大体上变化不大。不管是在哪里办理那种类型的资质,资质代办涉及的费用无非就是五点:场地费、人员费、社保费、代办费。以北京地区为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代办费用一般在58万-65万,其他地区的代办费用视该地区资质办理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是,只要企业能成功的把资质办理下来,相信资质代办费用对企业来说都是小事一桩。、高消费。
1、公司注册场地费:这个可以自己找,也可以让办理的公司代找。但这个费用,是以你所在城市所在区域的经济水平来的。
2、资质人员费:人员可以说是建筑资质代办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了。所需人员太多,而自己不一定全部都能找齐,所以就需要去找人员挂靠,但是自己去市场上找,人力、时间、成本就高了。办理资质需要许多专业人员,比如:建造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等等。不同人员不同地区的挂靠费用都不一样,并且同种人员不同级别的挂靠费用也不一样
3、人员社保费:这个是人社局必须要的。对于首次申办三级资质的企业来说,国家对企业人员社保要求没那么严格,人员社保的期限多在一个月,但是社保证明要2个月费用才能下载打印,所以公司至少应该为材料中申报的人员提前买2个月社保。
4、代办费:也称为服务费,包含材料费、办证费用、人员劳务、交通费用、政府部门收取相关费用等

首先公司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资质所要求的注册资本金,然后根据不同人员资质的标准配齐所有人才证书,其中人才专业必须和相应的资质专业对口,无在其他公司就职,下来就是公司必须有社保户和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根据不同资质而定,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工商、税务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按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载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5、对应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银行、社保账户变更:
带上新、旧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如果旧章被销毁,带上公安出具的旧章收回证明就行了。去银行填写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和预留印鉴就可以了。变更社保的话其实也是换个公司的法人就可以了,若原公司社保户有人员,可以次月停保即可,后期转出。
三、资质变更流程:
1.企业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首先登录省建筑业企业网上快报系统/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资质证书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并确定变更,完成网上申请、数据上传;2.区县建管部门审核签字;3.市建管处审核;4.省核准企业的名称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5.部核准企业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




1、建筑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前60天以内,施工企业可以向资质许可证部门去申请延长资质,不要等到资质临过期或者过期之后再去办理相应的手续,这时候就已经晚了,毕竟申请资质延期到延期成功需要一个时间,而这个时间是在所有材料没有问题前提下完成的,倘若中间以为某些原因被退回,错失了最后的办理时间就麻烦了。
2、对于在有效期内符合有关规定目档案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的公司,以及注册资本或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标准,建设项目的总承包资质可以推迟到审査相关资格,这里我们要主要,任何企业在承接工程后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施工。
3、对于符合资质要求且不符合施工资质标准的建筑公司,相关的资质许可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延长资质的申请。但是,建筑公司可以申请重新批准建筑资格,达到其原有资格等级的下一级。
4、施工企业申请延长资质时,如果暂时没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更换。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电气或相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更换。资质延期工作企业续提前去办理不可拖延,否则后期办理会很麻烦目办理流程有一些不同,因此还是希望企业对证书延期提高重视,

1、基本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此证)。
2、人员证明
(1)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3)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4)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5)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和养老保险证明
3、申请表格
北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和初次申办的表格一样,只是在填写时,需要选择延续)
4、其他资料
(1)有厂房要求的,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
(2)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设备要求的,提供设备购置发票。



一、工商税务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按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载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5、对应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银行社保账户变更:
带上新、旧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如果旧章被销毁,带上公安出具的旧章收回证明就行了。去银行填写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和预留印鉴就可以了。变更社保的话其实也是换个公司的法人就可以了,若原公司社保户有人员,可以次月停保即可,后期转出。
三、程资质变更流程:
1.企业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首先登录省建筑业企业网上快报系统/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资质证书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并确定变更,完成网上申请、数据上传;2.区县建管部门审核签字;3.市建管处审核;4.省核准企业的名称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5.部核准企业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


资质转让的费用,其实没有固定的数字,对于购买建筑资质来说主要看公司资质所涵盖的资质项目,项目越多越贵,就拿北京来说房建二级+市政二级一般费用在二百万左右,广东等沿海城市地区价格比较高,四川等地又比较便宜,看你需要哪里的。当然也要考察这个公司的征信情况,有没有外债或者法律纠纷,这方面也会影响到资质的价值很大一部分,所有建议最好能看下资质的真伪然后再查一下企业征信,在做决定购买。

变更工商税务银行: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开户许可证原件、印鉴卡;
(三)、公司所有章子;
(四)、国地税账号密码、公司所有账本账册记账凭证
变更资质:办理资质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1.成立子公司
原公司控100%股,建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或一个独立的主体公司(防止债务纠纷),建立股权关系。
2.资质剥离手续
原公司将资质剥离到子公司。省内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跨省剥离还需要对应省份开取出省文件函、和入省函,这一步可能非常难因为有的省份不接收外省的建筑资质企业,或者需要从新审批,按照当地的审批要求配齐资质标准所需的人员信息和社保信息等等。
3.工商变更
原公司将股权转让到子公司法人那边或者是另外一个股东,把标的公司从子公司变更掉,也就是一个营业执照的变更,这个子公司就是资质收购公司的。最后一步就是收购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和收购公司合并在一起,资质剥离彻底完成。

1.债权债务复杂
带资质转让的公司,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厘清明确。这样,在资质转让结束后,会出现多余的债务需要承担。那么,就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在转让前去完成债务清算。
2.转让剥离困难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收购建筑资质,只是为了某一项工程的需要。所以,在资质转让中,通常不会收购带有多项资质的公司。但是,单独收购某项资质的话,牵扯到剥离分割会很困难所以,在转让前一定要咨询好,熟悉剥离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3.当地政策限制
在某些地区,出于税收、经济等方面的考量,会限制资质转让。譬如说,在办理变更手续的时候,出现各种证明材料要求。那么,受此政策影响,收购当地的资质是很难的。
4.证件不齐全
虽然说,资质转让不像代办那么麻烦了,但是仍然需要准备材料。而转让资质的材料不全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大,对于最终的审核结果会有很大影响。

转让资质的流程比较复杂,新公司还好点,尤其是成立时间比较久的老企业,一般企业都有经营记录有一些未知的债务或者其他纠纷可能差不多,所以大家在挑选标的公司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评估,建筑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1、【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查询】:了解公司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建筑企业信用平台查询】: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需要了解该公司过往业绩和在建项目,是否出现过安全事故。
3、【公司所有证件是否齐全】:比如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非常重要。
4、【查看公司有无负债】:购买对方的资质就必定要购买该公司。这时候,首要任务便是核查有无负债情况,否则收购以后还要为对方还债,那将得不偿失。一些公司可能有潜在债务,对方又不告知购买方很难知道。因此要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做尽职调查,了解企业财产和负债情况,其次应当让转让方做出保证,以免上当受骗。
5、【变更过程最好亲自监督】:带资质公司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变更事项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只变更资质,还需变更营业执照、银行账户、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单位的分类、资质分级、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6722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爆破作业单位 unitofblastingoperation
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3.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unitofnon-business blastingoperation
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3.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unitofbusiness blastingoperation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
/
或安全评估和
/
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4 分类
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5 资质等级
5.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
1
。
5.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表
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
资质等级 | A级爆破作业项目 | B级爆破作业项目 | C级爆破作业项目 | 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 |
一级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资质等级 | A级爆破作业项目 | B级爆破作业项目 | C级爆破作业项目 | 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 |
二级 | —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三级 | — | — | 设计施工 安全监理 | 设计施工 安全监理 |
四级 | — | — | — | 设计施工 |
注:
表中
A级、B级、C级、D级为GB6722中规定的相应级别。 |
6 资质条件
6.1 基本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b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c)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6.2 特别要求
6.2.1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b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c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
人,爆破员不少于
5
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d
)有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6.2.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6.2.2.1 一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b
)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
c
)近3年承担过的
A
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或B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d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10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A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或B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
e
)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爆破员不少于
10
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f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6.2.2.2 二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b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0万元;
c
)近3年承担过的
B
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或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d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7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B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或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
e
)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爆破员不少于
10
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f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6.2.2.3 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b
)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
c
)近3年承担过的
C
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d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
e
)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爆破员不少于
10
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f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6.2.2.4 四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b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万元;
c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
3
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d
)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e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
7.1 岗位职责
7.1.1 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包括:
a
)组织领导爆破作业技术工作;
b
)组织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d
)主持制定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和安全监理报告。
7.1.2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包括:
a
)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作业;
b
)组织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c
)全面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d
)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总结工作。
7.1.3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
)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b
)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c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d
)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e
)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7.1.4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
)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b
)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c
)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d
)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7.1.5 保管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
)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民用爆炸物品;
b
)如实记载收存、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取人员的姓名;
c
)发现、报告变质或过期的民用爆炸物品。
7.2 岗位设置要求
7.2.1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可以兼任。
7.2.2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得兼任。
7.2.3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应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8 管理要求
8.1 许可证管理
8.1.1 申请
8.1.1.1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
a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
b
)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c
)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d
)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8.1.1.2 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见附录B)及下列材料:
a
)自有或租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
b
)注册资金、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的有效证明;
c
)近3年单位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方案;
d
)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方案;
e
)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f)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清单。
8.1.2 发放
8.1.2.1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8.1.2.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许可证编号;
b
)单位名称;
c
)单位地址;
d
)法定代表人姓名;
e
)技术负责人姓名;
f
)有效期;
g
)签发机关;
h
)签发日期。
8.1.2.3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除符合8.1.2.2要求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资质等级;
b
)从业范围。
8.1.2.4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仅在爆破作业许可区域内有效。
8.1.2.5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8.1.3 换发
8.1.3.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
8.1.3.2 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在期满前
60
日内,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
8.1.3.3 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
8.1.3.4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按照
6.1
、6.2和8.1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8.1.4 降级
8.1.4.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破作业活动中发生较大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签发公安机关应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对其资质等级予以降级,并根据降级情况重新核定从业范围。
8.1.4.2 被降低资质等级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3
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
8.1.5 撤销
8.1.5.1 县级及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照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应书面告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签发公安机关。
8.1.5.2 签发公安机关接到书面告知后,应组织复核。对经复核属实的,应撤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8.2 其他管理要求
8.2.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许可的资质等级、从业范围承接相应等级的爆破作业项目。不应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不应将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转包;不应为本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不应在同一爆破作业项目中同时承接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
8.2.2 从事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G
A 991的规定实施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适用
8.1.4
和8.1.5的相关规定。
8.2.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建立爆破作业业绩档案管理制度,在爆破作业活动结束后
15
日内,如实将本单位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有关情况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8.2.4 爆破作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涉爆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应聘用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8.2.5 公安机关应在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0
日内,将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爆破作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8.2.6 省级公安机关应在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15
日内,将依法取得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向公安部备案(见附录
C
)。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A.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见表A.1。
表
A.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作业地点 | |
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负责人 | 治安保卫负责人 |
姓 名 | | | |
公民身份号码 | | | |
联系电话 | |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银行账户 | |
证照种类 | 编 号 | 有效期至 |
采矿许可证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煤炭生产许可证 | | |
工商营业执照 | | |
…… | …… | …… |
爆破作业人员 | 种 类 | 姓 名 | 许可证编号 | 公民身份号码 |
爆破 工程 技术 人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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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爆 破 员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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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安 全 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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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保 管 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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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库区 四邻 安全 距离 | 方位 | 被保护对象 | 核定安全距离(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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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仓库编号 | 储存品种 | 核定储存量 |
1 | | |
2 | | |
…… | ……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 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本单位涉爆从业人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审批人签名: (签发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说明:申请单位应随本申请表提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B.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见表
B.1
。
表
B.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负责人 | 治安保卫负责人 |
姓名 | | | |
公民身份号码 | | | |
联系电话 | |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专用设备净值 | 万元 | 银行账户 | |
申请资质等级 | 级 | 申请从业范围 | |
近3年 单位爆破作业项目施工业绩 | 项目 级别 | 项目名称 | 爆破施工日期 | 第一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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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技术负责人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业绩 | 项目 级别 | 项目名称 | 爆破施工日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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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工程技术人员 | 姓 名 | 专 业 | 技术 职称 | 许可证 级别 | 许可证 编号 | 公民身份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爆破员 | 姓 名 | 许可证编号 | 公民身份号码 |
| | |
| | |
…… | …… | …… |
安全员 | 姓 名 | 许可证编号 | 公民身份号码 |
| | |
…… | …… | …… |
保管员 | 姓 名 | 许可证编号 | 公民身份号码 |
| | |
…… | …… | …… |
库区 四邻 安全 距离 | 方位 | 被保护对象 | 核定安全距离(
m) |
| | |
| | |
| | |
| | |
仓库编号 | 性质 | 储存品种 | 核定储存量 |
1 | | | |
2 | | | |
…… | …… | ……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 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本单位涉爆从业人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省级公安机关审 批 意 见 | 资质等级: 从业范围: 经办人签名: 审批人签名: (签发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说明:申请单位应随本申请表提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
C.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见表
C.1
。
表
C.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从业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负责人 | 有效期至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13 | | | | | | |
14 | | | | | | |
15 | | | | | | |
…… | …… | …… | …… | …… | …… | …… |
参 考 文 献
[1] 国务院令第466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 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